加入日期: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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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0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
地 区: | 上海市 |
关键词: | 银行 |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招标人)委托,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0-2023年度上海中心园区安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
一.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0-2023年度上海中心园区安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招标编号:JITC-2005WH2311)
二. 采购内容
园区安防系统故障维修,健康性检查,技术支持,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保养及检测,并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的维护服务报告。
三.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连续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专业资质一级。
4、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同类数据中心或商务楼维护服务案例。
5、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其他机构有任何关联(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9、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任何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 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9日起至2020年11月5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出 售:在www.jitc.cn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www.jitc.cn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技术支持电话:***
售 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请按下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需显示汇款人单位全名(据此开具文件费用发票),并在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JITC-2005WH2311”,然后将汇款单的扫描件上传至www.jitc.cn平台。)
招标文件费用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京江苏路支行
账号(人民币):7321810182600023404
五. 澄清和答疑
各投标人如果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和答疑要求,请于2020年11月9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611zxf@163.com(提供WORD格式的澄清要求(无须盖章),和PDF或JPEG格式的澄清要求(须盖章)各一份)。邮件标题备注某某公司对(项目名称)的澄清要求)此后不再接受澄清和答疑要求。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8:30至9:00(北京时间)。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上午9: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288号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上海中心C栋103会议室。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邮编:100005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611zxf@163.com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附:保密承诺书(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
保密承诺书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鉴于我方自愿参加(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2020-2023年度上海中心园区安防系统维护保养服务)招标活动,我方现就有关保密义务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保证,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披露敏感信息以及本项目的工作成果,亦不得对敏感信息、各阶段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进行传播和销售,并且保证只为执行本项目之目的使用敏感信息和各阶段工作成果和最终工作成果。
2、我方保证,如为本合同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敏感信息,需事先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合同。
3、我方保证,只能将招标人的相关敏感信息提供给与本合同工作直接相关的员工,提供范围及程度仅限于可使该员工完成本项工作,并应约束其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我方保证,在双方合作关系结束后,我方有义务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将敏感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招标人或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予以销毁,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敏感信息。
5、我方同意采取任何必要的、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合理措施,保护招标人提供的敏感信息。
6、如发生任何敏感信息泄漏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因我方原因导致的泄漏事件或者因第三方非法获取和使用而造成的泄漏事件,我方均应立即通知招标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报名地址:http://www.cfcpn.com/jcw/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