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中财采DDY-20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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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0.28 |
地 区: | 长治市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人民法院法院庭审应用系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法院庭审应用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明涵科技有限公司为**法院系统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有着良好的信誉。法院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子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长子县人民法院法院庭审应用系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法院庭审应用系统
拟采购的货物的预算金额:985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长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为长治法院系统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有着良好的信誉。法院目前使用的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系统)、传输交换平台、电子档案系统、文书校对系统、法院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系统、文书上网屏蔽系统等多套业务应用软件均由山西省高院统一规划建设,已由长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此次项目施工工期短,质量要求高。为了保证法院案件数据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满足该院数据调取的要求,适应省高院统一规划管理的需要,确保该院应用系统间的信息完整性、业务持续性、数据安全性及服务的质量。
专家论证意见:经专家组论证,为确保系统的完整性,统一性及安全性,建议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子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长子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赵亮 |
职称: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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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长治市财政局信息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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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长子县人民法院法院庭审应用系统项目 |
供应商名称:长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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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为确保法院数据的互联互通,适应省高院统一规划管理,满足数据的安全及服务的延续,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郭仁起 |
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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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长治市政府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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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长子县人民法院法院庭审应用系统项目 |
供应商名称:长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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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省高院有统一规划,该公司是省法院使用软件系统在本地的唯一代理商,建议对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
专业人员信息 |
姓名:王珏 |
职称: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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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长治市政府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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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长子县人民法院法院庭审应用系统项目 |
供应商名称:长治市明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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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该系统是与省高院统一规划设计使用,为实现互联互通,以及系统的完整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