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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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8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人民医院电动移位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园北街***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九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k*** |
关键词: | 医院 |
项目概况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电动移位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九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41xzjk022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电动移位机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电动移位机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交货期: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后30天内将所购设备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招标文件)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该公司为其缴纳的最少近六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报名期限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10:30至12:00,下午13: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综合楼七楼 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务九部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2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66号新疆鸿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二楼金玉厅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66号新疆鸿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二楼金玉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所有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交由采购代理公司存档;资料不齐及逾期报名的均视为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