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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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8 |
地 区: | 浙江省 |
天行审环建示[2020]108号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浙江亮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吨洗涤用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
一、项目名称:年产200吨洗涤用品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3号
三、建设单位:浙江亮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评单位:煤科集团杭州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年产200吨洗涤用品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水污 染物 |
生活污水 |
COD NH3-N |
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平桥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即准地表水Ⅳ类标准排放 |
大气 污染物 |
进料粉尘 |
颗粒物 |
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一根不低于15m 高的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
固体 废物 |
废包装袋 |
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 |
资源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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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无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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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a、合理布局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部; b、选择安装隔音门窗,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阻隔噪声对外传播; c、生产设备机械噪声部位做阻尼设计,对设备实施减振; d、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
七、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
八、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电子信箱:tthbjspk@163.com 电话:83171792 传真:***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2020年10月29日—11月4日
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
信息发布日: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