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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灯光球场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28 标签: 安徽省招标 六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28
招标代理: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六安市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公告信息

项目概况: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灯光球场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1.39.159.134/laztb/或 http://220.180.15.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 11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HJZCG2020-ZX078

2、项目名称: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灯光球场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5、预算金额:1294645.00元

6、最高限价:1229913.00元

7、采购需求:拟建设灯光球场,包含悬浮拼装地板、精钢冲压拼装围网、铝合金拉网单开门、圆形灯柱等,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8、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供货、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见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

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 年10月28日至 2020 年 11月3日上午 9 时30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前)

2、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111.39.159.134/laztb/或 http://220.180.15.2/)

3、方式:网上下载

①本项目采购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②投标人注册、办理CA联系电话***

③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 年 11月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 楼第三开标室。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非加密电子版响应文件(光盘或U 盘)应在提交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现场不再接收纸质标书。

供应商应按本项目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响应文件中,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本项目只接受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投标,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联系电话***

五、开启

1、时间: 2020 年 11月 3日上午 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寨经济开发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5 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为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进场交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参与投标的企业代表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开标现场,自觉遵守开标纪律和工作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管理,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每一个投标企业只允许一名投标企业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企业代表不得属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 14 天(开标前 14 天)内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或最近 14天(开标前 14 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投标企业代表是否属于前述情形,由投标人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说明。同时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 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代表须手持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上述疫情防控承诺说明等原件参加投标,以上要求的相关材料、证件无法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其投标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招标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二)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投标无效,同时给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八、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1、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1)银行转账 (2)网银支付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1、户名: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保证金账号: 34001747201052500408-1359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备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金寨县油坊店乡人民政府

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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