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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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0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 |
关键词: | 空调 |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DLGK2020122
项目名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5583.82元
最高限价:2305583.82元
采购需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原有空调的拆除、空调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恢复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生效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承担该项目的能力(不允许分包、转包);
(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地点: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系统内,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
售价:捌佰圆/份,开标前现金支付,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同一供应商,价格扣除优惠不重复享受。
2.凡进入开评标会议室现场的人员,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应当预留进场核验时间,自觉服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安排,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自觉遵守会场纪律。进场人员应当自觉做好个人防护,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等。供应商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每家供应商委派人数不得超过2人。进入本项目开、评标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 接受本项目开评标场所所在地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入开、评标现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为23400元。
4.公告媒体: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滨湖建屋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13622875X4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7448103802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