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普陀区家庭医生签约质量提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类似经营范围;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3单位负责人***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家庭医生签约质量提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23-16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20-0220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本项目分包件:包件一为普陀区签约居民第三方测评,预算44万元;包件二为普陀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慧监管系统,预算金额为22万元;包件三为普陀区签约居民健康档案质控服务,预算金额44万元。(二)项目总体情况:普陀区家庭医生签约质量提升项目。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详见附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100000.00元(国库资金:11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和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0、最高限价:详见附件
1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附件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28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04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信用中国”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系统时间,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4)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原件扫描件;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8 15:00至2020-11-04 1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可于2020-10-29至2020-11-04 每日上午09:00-11:00 下午13:00--15:00(3天以上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上传资料(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0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09 09: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梅川路1518号605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无疑问函;(2)投标签收回执单(加盖公章)(3)密封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4)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5)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6)无线3G或4G上网卡(备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不组织。2.澄清答疑:供应商可在2020年11月05日上午10:00时前将疑问函或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传真至52752721-2002,并电话联系:52752721-2007,代理机构将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纪要。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等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普陀区卫生健康事务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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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00333 |
邮编: |
200333 |
联系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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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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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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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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