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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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8 |
地 区: | 宜昌市 |
内 容: | Report 项目概况:***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核酸检测实验室)(兴采计备[****]XM****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 |
关键词: | 实验室 |
项目概况: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核酸检测实验室)(兴采计备[2020]XM0533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SZ0841-202001-01G
2、项目名称: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核酸检测实验室)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295.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95.00万元
6、采购需求: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其中: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办理施工图审查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施工、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工程、设备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保证该项目通过验收等。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后,24小时核酸检测能力达到3000人次设施设备,满足省市专业机构验收通过。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供货方),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方均需提供),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①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只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新注册证无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8 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原件,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9 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10 委托代理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2020年7月~2020年9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提供以上任一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11 单位负责人***
3.1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中牵头人必须为供货方),联合体组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各供应商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磋商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08日09时00分止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及相关资料现场递交至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拒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及电子光盘,采购人将拒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祺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五峰渔洋关镇曹家坪村二组曹家坪路6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17-6292996 1320720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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