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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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31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镇大寨村幸福港湾文化广场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LZXXHZ******** *****镇大寨村幸福港湾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的通知》(临政办函【****】**)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 |
关键词: | 广场 |
交易编号:LZXXHZ20201027
临泽县新华镇大寨村幸福港湾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根据《临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的通知》(临政办函【2018】70)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决定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张掖市)”发布邀请招标公告,完成竞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为壹个标段:临泽县新华镇大寨村幸福港湾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场硬化、健身步道、路缘石安装等。总投资353365.7元。
1.2计划施工日历天数:60日历天。
1.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多渠道筹措。
1.4建设地址:***
1.5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2投标人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无介入诉讼或仲裁的案件,重合同、守信用;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5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大禹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元大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锋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符合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代码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应按照附件资料中的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文件及报价清单。(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在竞价结束后一工作日提交至招标人)。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0年10月29日09:00-2020年10月31日17:00;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招标人:临泽县新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杜学沂 电话:***
2.代理机构:甘肃永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世春 电话:***
甘肃永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