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常年法律顾问 |
二、项目编号:20200903030113665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 |
六、所属项目名称: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七、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规划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000吨建设规模,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一条 6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一台15WM中温次高压高转速纯凝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一条 4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内容。 |
八、服务内容:1.为公司就业务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公司所有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对甲方公司所有合同及招标询比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参与谈判,并为公司提供有关洽商、谈判中的法律服务; 5.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7.为公司审查内部人事规章制度,就公司内部人事管理风险提供咨询意见; 8.为公司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协助公司对员工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9.甲方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
九、服务主要技术要求:承担依照法律和委托协议的规定,按时、尽责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的义务; |
十、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1年 |
十一、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原平山县水泥厂院内。 |
十二、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二)其他资格要求: |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
十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 09时30分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进行供应商注册,经审核通过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并经系统确认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纸质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以邮寄的方式送达指定地点,电子响应(不含报价)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送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西城华府2栋2号楼2103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电子邮箱*** |
***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 09时30分 |
(二)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线下开启 |
十七、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并在系统确认缴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4009280095 |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公开发布。 |
二十、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