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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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3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局水警大队船坞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局水警大队 船坞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局水警大队艇船坞、码头、场地建设项目对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报名参加竞标。 一、招标人:*****局。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局水警大队艇船坞、码头、水泥场 |
关键词: | 船坞 |
射阳县公安局水警大队船坞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射阳县公安局水警大队
船坞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射阳县公安局水警大队艇船坞、码头、场地建设项目对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有施工能力的单位报名参加竞标。
一、招标人:射阳县公安局。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射阳县公安局水警大队艇船坞、码头、水泥场地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射阳县明湖管理所北侧。
3、项目内容:新建长17米船坞,用水上挖机挖淤泥、流砂回填土方,打桩11根(规格7米*0.3米),浇水泥场地320平方米,监控设备2只,建花池5个(含苗木)。
上述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需及时清理清运,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4、最高限价:132000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7、工期:25日历天,工程必须于2020年11月30号前完成,开标后,中标单位如在三天内无能力施工,招标单位有权终止该标,并重新组织招标或挑选有能力按中标价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履约保证金不退。
8、质量要求:合格。
三、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和要求
1、参加投标的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建筑、浇筑类营业执照。
2、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3)投标单位及个人在以前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本工程招标人拒绝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投标人)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验收及付款办法: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做出决算书,由局审计室安排审计。在审核工程结算清单时,如审核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结算,低于合同价按审核价结算。
工程付款办法:9:1模式: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审计价的90%,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支取工程款时必须用正式建筑发票。
五、投标、履约保证金
(1)投标、履约保证金数额:1万元。
(2)投标、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开标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结束后,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于当日内提交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六、 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报名时必须带全各种证件原件、身份证、联系电话***
2、投标报价需认真填写项目的单价、总价(不能出现任何涂改)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的投标报价必须密封,封袋上需填写好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参加投标,如果是受人委托投标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及对工程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一旦参加投标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民事行为的法律责任。招标单位不负担因投标人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现场踏勘联系人:钱朝明 联系电话***
5、预(决)算是工程承包的重要依据,因此,中标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否决和附加条件。
6、未尽事宜通过中标者与射阳县公安局共同协商。
七、报名及投标须知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明标暗投,投标总价的最低价为中标价和中标单位(含安全措施费、税金)。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日17时。(节假日不休)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3日下午3时(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开标地点:射阳县公安局五楼会议室(县城解放西路110号)
联系人:刘元富 联系电话***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