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宿舍区场地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阜宁县古河中心小学宿舍区场地工程的施工,场地面积588㎡,详细做法见工程量清单;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或二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7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8投标申请人有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日,每天上午8:30到11:00,下午14:30到17:30,报名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清华名仕园东苑22#楼104室,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佰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付合同总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再付合同总价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审计结束后,按最终审定价一次性付清余款(以上付款无息)。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