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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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7 |
地 区: | 兴山县 |
关键词: | 监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就兴山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选定合格服务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山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二、项目预算:12.7万元人民币,谈判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项目内容:
3.1项目概况
兴山县2020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治理小沟河小流域和大礼溪小流域,位于兴山县昭君镇和南阳镇。共治理岩溶面积40.43平方公里,其中石漠化面积10.97平方公里。本项目委托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内容。
3.2监理服务目标要求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工程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使用。
(3)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4)安全目标: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专项系统,落实安全预防措施,确保工地安全无事故。
四、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4.3 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或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证书;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谈判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并具有水利或市政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除总监外,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员不得少于2人,且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项目监理工作经验,需提供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原件。
(5)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其相关主体应无失信被执行人,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对谈判供应商的资格审查的详细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第16条《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核》的规定。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20年10月28日起至2020年11月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湖北省兴山县古夫镇丰邑大道14号)办公楼305室凭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等领取谈判文件。
七、谈判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含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密封递交至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9.1谈判时间:2020年11月7日上午9时00分。
9.2谈判地点: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
十、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gshan.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