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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5141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2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27
截止日期:2020.11.17
招标代理: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批准,项目业主为 ***城*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招标人为 ***城*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批准,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中心城区。

2.2项目规模:本工程包含排水井(含井体、井座)的维修改造,排水管渠的维修改造(含已建排水设施结构性缺陷修复及技术改造),排水管渠错漏混接整改(含临时拆装封堵、抽水等措施),排水管渠疏浚,排水闸站类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具有维修任务分散性、应急性等特点,部分任务需要采用非开挖修复管道技术等。排水管道最大管径大于1.5米。

2.3本次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9960.30万元,其中:标段一为:4999.50万元,标段二为:4997.21万元,标段三为:4987.20万元,标段四为:4976.39万元。

2.4服务期:暂定365日历天,实际工期自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各标段完成维修服务为止,保修期一年。

2.5招标内容:

具体施工内容由发包人所下达的各任务通知书构成,按实结算。具体实施的每一宗维修改造任务时,以任务通知书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工程量为依据,按委托合同约定的预结算条款编制相应的预结算书,预算经审核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最终以发包人或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2.6标段划分:__4__个标段。

标段一工程名称: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

标段二工程名称: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白云区、荔湾区、天河区)

标段三工程名称: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

 标段四工程名称: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荔湾区、海珠区、番禺区大学城)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参加四个标段的投标。不能兼中,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可委派1套项目班子参加投标;

(2)按照标段一、二、三、四,依次先后开标、评标,若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招标的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后面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评标招标项目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评标的标段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次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成为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上升替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7承包方式:其他。

 2.8本项目每个修复任务单完成后即可进行结算,结算资料经审核后支付结算价的60%,剩余款项等次年申请年度预算后结清。

2.9结算原则:

2.9.1大中修及技改项目结算原则:

工程结算送审价按我公司审定的预算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实际工程量*(1-下浮率)确定,总价(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下浮率(以百分比计算)由投标下浮率和专业下浮率组成,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专业下浮率是指各专业针对不同的定额而产生对应的下浮率,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①采用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及造价管理机构颁布定额进行计价的,建筑、装修、安装专业的下浮率为3%,市政、园林绿化专业的下浮率为5%;②采用行业协会定额进行计价的专业下浮率不低于10%,其中采用广东省非开挖技术协会发布的《广东省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2016)》的下浮率为10%,行业协会颁布的其他定额与市场实际价格比较,以较低者为准。

2.9.2抢修结算原则:

工程结算送审价按我公司审定的预算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实际工程量确定,总价(按系数计算)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

2.10在服务期内,各标段经我公司审批预算价达合同价时,终止任务派单,实际结算价未达合同价,按实结算,实际结算价若超过合同价,需签订补充协议再行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说明:投标人资质设定按最低要求设定,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2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本项目为管道维修服务类,项目负责人***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3.1.4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打印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

3.1.6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

3.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3.4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且有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2020__年__11__月__17__日__10__时__30__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路径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系统帮助》工具下载》电子资审、电子评标相关软件下载:

http://www.gzggzy.cn/cms/wz/view/index/layout3/index.jsp?siteId=1&infoId=404111&channelId=39

5.2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2020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03 开标室。(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开始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开始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投标登记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疑问、异议和投诉处理、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8.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对于中标公示期间的投诉处理的原则为: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可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招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8.3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候选人)被投诉且经查实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列明被禁止行为的,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在招投标过程中,投诉人投诉事项经查实不属实的恶意投诉,招标人将提请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同时将记录到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评价管理系统。

8.4诚信评价监督管理

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 [2014]10号)和《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 [2015]14号)等有关规定,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招标人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对投标人不诚信行为的处理将按照《广州市水投集团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水投业务【2018】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不诚信行为管理。对投标人发生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中不诚信行为情形的,招标人将按照本项目合同文本附件《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相应处理”。(本公告附件一)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0年  10 月 27  日至2020年  11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

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路411号2704、2705、2706房

邮    编:            /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        廖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20-34397651      电    话:020-83842351、15986398604      

传    真:    /                 传    真:020-8384235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招标监管部门: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    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8楼       

 

 

2020年 10 月27 日

 

 

 

 

附件一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

序号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处理

期限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备注

1

安全不诚信行为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

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2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3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参建企业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4

质量不诚信行为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暂停投标1年。

 

5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6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7

其他不诚信

行为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1年

1年

 

8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1年

1年

 

9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1年

1年

 

10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1年

1年

 

11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1年

1年

 

12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6个月

1年

 

13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4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6个月

1年

 

15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6个月

1年

 

16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6个月

1年

 

17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8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19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0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1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22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注: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范围为市水投集团所辖项目。

 

 


 




附件:
招标公告.doc

招标文件标段三(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doc

_20201027155623标三.GZZF

广州市排水城市有限公司施工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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