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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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板桥镇中心村移民安置小区保障房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板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密【****】**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 |
关键词: | 小区 |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移民安置小区保障房配套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的通知》(滁政办密【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移民安置小区保障房配套工程;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
3、工程地点:凤阳县板桥镇境内;
4、工程内容: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移民安置小区保障房配套工程,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等。
5、计划工期:20日历天。
6、控制价:204058.59元;
7、最高投标限价:204058.59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此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且是本次被邀请投标的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工程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无息)(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五. 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邀请单位的邮箱。
2、开标时间:2020年10月30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未来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 地 址:***
联 系 人:崔镇长 联 系 人***
电 话:13855036651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年10月27日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