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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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30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镇殿湾村及甘溪镇张家河村扶贫产业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东大街**号紫荆大院内右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XY-XY****-*** *、项目名称:*****镇殿湾村 |
关键词: | 设计 路 |
旬阳县城关镇殿湾村及甘溪镇张家河村扶贫产业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79号紫荆大院内右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10 16: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XY-XY2020-132
2、项目名称:旬阳县城关镇殿湾村及甘溪镇张家河村扶贫产业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22,5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旬阳县城关镇殿湾村及甘溪镇张家河村扶贫产业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722,500.00元, 项目概况: 根据旬阳县城关镇殿湾村扶贫产业路工程(河木路至万寿山段),路线起点位于旬阳县城关镇殿湾村南与河木路以Y型交叉相接,路线总体走向由南向北,路线全长:8.4km,旬阳县甘溪镇张家河村扶贫产业路工程(村委会至张岭子段及水塘至堰尾段),包含村委会至张岭子段及水塘至堰尾段两段,路线总长7.0公里(其中村委会至张岭子段:4.7公里、水塘至堰尾段:2.3公里)。(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旬阳县城关镇殿湾村及甘溪镇张家河村扶贫产业路工程设计服务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0-21 08:00:00 至 2020-11-30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11-03 17:0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东大街79号紫荆大院内右侧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线下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书、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回执单及以上资格要求1-6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贰套并加盖投标人鲜章;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11-10 16: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40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旬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八、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