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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吨冲床二次挂网询价GMPT2020-007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27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成都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27
地 区:成都市
内 容: 询价采购邀请函 各供应商: **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就**吨冲床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吨冲床 项目编号:GMPT****-***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拟采购,主要包括**吨冲床,其中包括 设备
 
招标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邀请函
各供应商: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就20吨冲床组织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20吨冲床
项目编号:GMPT2020-00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拟采购,主要包括20吨冲床,其中包括  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响应。
三、设备品牌要求:
    无
      
四、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具备下列条件:
(一)供应商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设备制造商或取得该产品授权的供应商;
五、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时间:2020 年 10月27日—  2020 年11月05日 。
六、报价文件接收信息
(一)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05日9:00。
(二)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综合部。
(三)报价文件接收人:周芳           联系电话***
15882165234
七、本次询价采购联系事项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技术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610100      采购单位监督人:余继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采购人
名称: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 话:18980651920 
***
项目名称
20吨冲床
3
建设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4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设备制造商或取得该产品授权之供应商   
财务要求:3年内无亏损
5
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
不接受
6
设备最高限价
人民币15万元
7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答疑与澄清:如对采购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距采购截止日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
8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供应商在收到书面答复48小时内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
9
响应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0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正本 2 份;副本2份组成
11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1.装订牢固,并应编制目录和连续页码(封面和扉页除外);
2.报价函、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集中装订成1册并编制目录。
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的地址:***
采购人名称: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询价采购文件20吨冲床
***
询价采购有效期
有效期 90 天
14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15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16
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
公开报价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636号
17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一、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在报价前必须对所投货物的型号、价格等进行市场调查,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按期供货。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应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中标人必须对报价文件负全责;在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供货。
四、各供应商填列的单价和总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应包括设备设计和制造费、运费、税费、安装调试费及货物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供应商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应包括: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二)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三)明细报价表(附件三);
(四)所投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及原厂商针对此项目授权书原件;
(五)相关服务承诺(书面材料,格式自定);
(六)报价单位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供应商在递交询价报价文件时,必须是密封完好的,密封件正面应标明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 05日9:00时,截止时间后,将拒绝接收新的报价文件。
(二)投送地点:成都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综合部
七、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二)未按照规定提供授权书原件的,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填列不完整和有涂改现象的,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代表签字不齐的;
(四)报价文件中出现计算性错误的;
(五)供应商擅自改变货物型号、配置的;
(六)供应商的报价材料密封不合要求的;
(七)其他询价小组认为的其他非实质性相应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九)*号项不满足。
九、询价采购评审过程的保密性:报价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文件有关的资料以及授予合同的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询价采购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十.报价文件的评审
(一)评审工作由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小组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审,负责完成评审的全过程直至评定成交供应商(简称成交商)。
(二)审查是否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出现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时采购无效,询价小组有权决定拒绝所有报价文件。
(三)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询价小组将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证明文件,或者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是非法的、无效的,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审查报价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
1.对于经审查确定为资格合格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将审查其报价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2.实质性响应的报价文件是指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询价小组决定报价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其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3.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将被作废处理:
(1)报价文件未按询价文件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相关格式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件规定;
(3)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
(4)报价文件载明的货物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明显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样机(样品)但供应商未提供;
(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报价的审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以文件上的价格为准。报价文件中的分项报价合计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的合计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总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六) 澄清: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了询价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可以书面形式(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询价小组将否决其报价。
十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有权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
十二. 评审细则及标准
1. 评审小组只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 除价格因素外,评审小组成员应依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委评分可保留1位小数,评审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4.在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供应商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
(2)响应文件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3)认定的与询价通知书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
(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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