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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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板桥镇中心村单立柱广告塔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板桥镇人民政府委托,***板桥镇中心村单立柱广告塔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板桥镇中心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单位以邀请函形式发送 |
关键词: | 广告 |
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单立柱广告塔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委托,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单立柱广告塔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单位以邀请函形式发送至被邀请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单立柱广告塔建设项目。
2、招标范围:新建单立柱广告塔,(牌面12×4米,高21米)1个,(牌面18×6米,高21米)1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最高投标限价:
(1)、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407625.71元(含暂列金0元);
(2)、最高投标限价: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下浮15%,346481.85元;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标。
4、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5、付款方式:(1)不预付工程款;(2)竣工验收合格提供全套资料并审计备案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4)余款3%在一年质保期后全部付清(不含利息)。
6、工程工期:30天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8、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
3、选择投标候选单位:邀请的成员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的方式给予回复。
四、交易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
(2)获取时间:2020年10月 28日17:00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确认函递交方式及时间(确认函详见招标文件中附件):被邀请人将确认函回执在开标前递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9069339@qq.com。确认函回执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1日17时00分。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发送至信箱;
五、具体的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六、其他说明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根据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登记征集公告中规定小额项目代理服务费不低于3000元),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号文规定计取。
2、评委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七、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板桥镇中心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理机构:安徽嘉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凤阳县板桥镇 地 址:***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人***
电 话:19156065261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