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7 |
---|---|
截止日期: | 2020.12.17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p*生物实验设施设备负压流采样车,业务指导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号(**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 |
关键词: | 采样车 |
项目概况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p2生物实验设施设备负压流采样车,业务指导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33332020000451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采购p2生物实验设施设备负压流采样车,业务指导车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2084500 | ||
最高限价 | 20845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投标产品需为工信部机动车辆及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中列明产品。(投标产品为车辆适用)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产品需为工信部机动车辆及生产企业产品公告中列明产品。(投标产品为车辆适用)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0年10月28日到2020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方式: | 现场报名或远程(邮件)报名。 (1)现场办理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远程(邮件)办理:将完整的报名资料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keyring@yeah.net”(邮件备注公司与项目简称)。我公司经办人员将通过邮箱回复是否报名成功。 注:《文件购买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
售价: | 20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0年12月1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汇锦广场A座2101号(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报名附件请在其他补充事宜中下载 | |||
附件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 ||
*** | |||
名称: | 四川宇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殷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电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