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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县常山社区七、八组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27 标签: 河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27
截止日期:2020.11.17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河北省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新区**社区项目已由*****新区经济发展局以ZDXQ-*******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区建设与房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社区七、八组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正定新区常山社区项目已由石家庄正定新区经济发展局以ZDXQ-2016018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正定新区建设与房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常山社区七、八组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常山社区七、八组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石家庄正定新区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花岗岩、透水砖路面铺装;乔木、灌木、花卉及草坪的铺种;园林景观小品及喷灌;景观照明;主次门卫的土建、电气、给排水等工程。  

招标范围:常山社区七、八组团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单位负责人***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的报名者,可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并登陆“投标管家”选择招标公告-我要参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10月27日上午9:00至2020年11月1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报名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 正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7日9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未在解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正定新区建设与房管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备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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