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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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
地 区: | 无锡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食堂鲜牛奶配供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东亭迎宾南路**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JFCG****-**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鲜牛奶配供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YJFCG2020-31
项目名称: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鲜牛奶配供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400000
最高限价(元): 400000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元) | 合同履约期限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400000 | 2年 | 否 | 1 |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鲜牛奶配供服务 | 2 | 400000 | 年 | 1.项目概况:无锡市妇幼保健院食堂鲜牛奶配供。 2.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要求、相应的国标(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服务期:两年(自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算)。 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0万元,单项限价0.015元/ml(超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具体按实结算)。 |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一: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选用设备、材料(除强制采购产品外)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一:
(1)如生产企业来投标则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经销商企业来投标则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必须为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年10月26日 至 2020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 09:00至11:30 ,下午 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方式: 纸质为主,电子文档为辅。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异地供应商可以电子邮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异地供应商按上述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47326463@qq.com),并注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元): 8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09: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 无锡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18112381889、13806189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