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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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滨州市 |
内 容: | ***胡集镇****年冬季清洁取暖生物质颗粒采购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胡集镇****年冬季清洁取暖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采购数量为****吨,采购预算为***万元,最高限价为***万元。 *、本项目执行补助政策:按照《***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中有关生物质能取暖补助 |
惠民县胡集镇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生物质颗粒采购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为胡集镇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生物质颗粒采购项目,采购数量为2000吨,采购预算为220万元,最高限价为220万元。
2、本项目执行补助政策:按照《惠民县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实施方案》中有关生物质能取暖补助政策执行,即对2018年和2019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取暖用生物质燃料实施补贴,每吨补贴600元,每户每年不超过2吨,市、县按照3:7比例分担;对困难群众(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增加300 元/吨的运行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吨。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0月26日起, 至2020年10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惠民县胡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单位: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
1、论证意见.doc |
2、需求方案、生物质颗粒.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