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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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9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公共**交易中心对中心电子招投标开标评标配套设备采购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分包 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 ***公共**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开标评标配套设备采购 **.** *.** 二、资金来源 |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中心电子招投标开标评标配套设备采购的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分包 |
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开标评标配套设备采购 |
36.82 |
0.72 |
|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办公家具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需包括综合类木家具、金属家具)。
3、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GB18584-2001《室内家具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认证的《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投标现场原件必查)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0月26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0元/分包。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 年10月29日北京时:09:3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10 :00。
(七)投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顺义路渝北行政服务中心旁)
(八)开标时间:2020 年10 月29日北京时间10 :0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9:00。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北支行
账 号:13330101200100005840001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开标前各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投标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且付款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咨询电话:***
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现场踏勘
独立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投标人可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并对因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 话:67819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