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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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7 |
地 区: | 东营市 |
内 容: | **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化工产业园综合管廊工程支墩及桁架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专业:施工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化工产业园综合管廊工程支墩及桁架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广审批项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经 |
关键词: | 监理 |
广饶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广饶化工产业园综合管廊工程支墩及桁架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
[项目专业:施工总承包] | ||||||||||||||||||||||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广饶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广饶化工产业园综合管廊工程支墩及桁架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广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广审批项发【2019】8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单位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
二、工程招标范围 | ||||||||||||||||||||||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具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 ||||||||||||||||||||||
三、项目基本情况 | ||||||||||||||||||||||
广饶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广饶化工产业园综合管廊工程支墩及桁架施工及监理项目位于广饶经济开发区境内,体积/m3,合同估算价26260000.00元,计划工期252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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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招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或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总监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注册监理师经主管部门书面批准的除外); 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但已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开标现场提供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原中标通知书原件密封在“资信证明”密封袋中),未提供的按废标处理。开标后,若发现中标企业所报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有在建项目的,之后再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参与施工标段的企业,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最低配备要求为:1名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所报人员具有合格有效的证书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中标人在中标后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配备项目管理班子。 参与监理标段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本招标工程要求配备不少于5人(含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须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信息卡)、监理员2 人(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须提供监理业务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的信息卡)。 参与投标的企业需提供本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管理机构公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为自2019年10月开始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资料; 5、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并按有关规定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6日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30日17时00分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通知公告”→“关于取消企业信息库现场审核的通知”和“办事指南”→“办理CA证书所需资料”,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投标人网上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0年10月26日08时30分至2020年10月30日17时00分。 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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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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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