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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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2 |
地 区: | 衢州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都镇双溪村泉清塘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四都镇双溪村股份经济**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预算造价为******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 *.*招标范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四都镇双溪村泉清塘整治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四都镇双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预算造价为126247元。
2.2工期要求:5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江山市四都镇双溪村泉清塘整治项目等施工(详见预算、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四都镇双溪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
3.2进浙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施工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最后一天截止16:30止,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信息(省外水利企业提供)、项目负责人***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2000.00 ),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一日内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四都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递交时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还须符合以下疫情期间开标特别规定:①严格执行衢州市、江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规定,按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管理的人员或经申请获得浙江省健康码“红码”、“黄码”的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②投标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在投标指定地点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通过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正常并出示浙江健康“绿码”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③限定参与人数。每个投标主体的投标人员不得超过1人。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员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员可自行离开。④要求遵守的其他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ggzy.qz.gov.cn)。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金杭(代理公司) 电话:***
江山市四都镇双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
衢州市开成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