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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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30 |
招标代理: |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桂五镇桂五社区居民委员会受自建房农户委托,对穆店镇维桥郭庄农房改善项目施工监理(统规自建房)进行招标,资金来自自建房农户自筹,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桂五镇桂五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桂五镇桂五社区农房改善项目施工监理 |
关键词: | 监理 小区 |
盱眙县桂五镇桂五社区居民委员会受自建房农户委托,对穆店镇维桥郭庄农房改善项目施工监理(统规自建房)进行招标,资金来自自建房农户自筹,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招标人:盱眙县桂五镇桂五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工程名称:盱眙县桂五镇桂五社区农房改善项目施工监理
(三)工程地点:盱眙县桂五镇
(四)工程规模:本次招标164户,面积约为20941.98平方米
(五)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缺陷责任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为实际工期,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二、报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的要求:必须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符合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且不小于1人,符合本项目监理员且不少于2人。
三、提供的资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无弄虚作假内容,如果有虚假,承担全部责任(格式自理);
(五)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
(六)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格式自理);
(七)提供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及被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八)提供项目监理机构所有人员及被委托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材料证明(2020年2月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交费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所需提供资料中第1、2项中,投标人可任选其中1项提供材料,2选1。
四、中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
五、付款方式
所有房屋主体完工后付50%,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一次性付清。
六、采购预算
9.6万元(超过为无效标书)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供应商无需打印在报价表中):
一、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表内所有内容一律采用机打(除签字外),否则作无效报价。
特别提醒:本次报价含: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监理资料,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全部费用。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用。缺陷责任期12个月。
项目总监理及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内部员工,拒绝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行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且赔偿招标人损失。
中标后,中标单位与盱眙县桂五镇桂五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协议,盱眙县桂五镇人民政府、盱眙县加快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合同见证方。
对已经中标两个项目的监理公司不允许参加新建农房改善项目投标,待监理的项目有一个项目主体完成后,经农房办同意,方可参加新建项目的投标。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9日17: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报名无效。
四、报名地点
盱眙县山水大道8号
五、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六、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30日9:3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七、报价表递交地点
盱眙县山水大厦3楼第十会议室(开标地点:同提交地点)
八、本项目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未按要求缴纳不予受理。
九、此报价表和资质证明材料请各投标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商企业全称及联系号码。
十、成交结果公示一个工作日。中标人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具成交通知书。逾期未办理的,采购单位有权作如下处理:
(一)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其成交资格,限制其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二)媒体通报;
(三)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中标方予以赔偿;
(四)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相关行政机关立案查处。
十一、结算方式和服务范围
用人民币结算,金额单位以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所有费用。
十二、项目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元,递交报价表时以现金方式同时递交。未中标,当场退还;中标后,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三、履约保证金
签合同前,履约保证金3000元转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十四、履约保证金退还
(一)退还时间: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二)退还所需材料:履约保证金单据、成交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甲方同意退还证明(以上材料均为提供原件)。
十五、报价表下载网址
(http://www.xuyi.gov.cn/)盱眙县人民政府网,随意更改报价表视为无效投标。
十六、本次询价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许道军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张东阳联系电话***
盱眙县桂五镇桂五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