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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综合保税区11-C、11-D保税仓库消防升级改造工程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26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仓库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26
截止日期:2020.11.10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一、**综合保税区**-C、**-D保税仓库消防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关键词: 改造工程 仓库
 
招标公告正文


一、盐城综合保税区11-C、11-D保税仓库消防升级改造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综合保税区11-C、11-D保税仓库消防升级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3、工程规模:11-C、11-D仓库总建筑面积约14606平方米,仓库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工程造价约346万元。

4、工期要求: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确保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盐城综合保税区11-C、11-D保税仓库消防升级改造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程量的权利。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照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

5.1.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

5.4我方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6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专户单位名称: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开发区支行,账号:(系统中查看),详见“盐城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下载中心→操作手册http://218.92.181.186:8081/jyxx/002004/20200113/c990f247-6658-4daf-8910-d1f2f4b4d549.html(保证金咨询电话:***

意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并及时用CA锁登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181.186:8081/TPBidder),在项目流程>>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缴纳情况(咨询电话:***

特别提醒:1.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保证金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保证金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当场退回)。2.充分考虑资金到帐时间,投标单位应尽早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日资金未能到帐,失去投标资格。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上传系统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第二章9.5.5款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

七、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的获取,盐城开发区投标制作工具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于20201191700分(北京时间)前使用“CA锁”登录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并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投标人逾期未报名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开发区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关于办理CA锁相关事宜详见(http://218.92.181.186:8081/tzgg/20191231/c4afc720-ea8c-48b2-9186-7c2a92307fb2.html)”,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69083424。

1、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xol3biGIcK37YKe6YyQ_g 提取码: iv1n

盐城开发区投标制作工具的获取,下载链接为:www.jszjsoft.com→下载中心→常用工具→盐城开发区投标制作工具。在投标制作软件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疑问可联系软件公司。联系电话***

2、光盘领取:

(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将投标成果文件刻录在专用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
  (2)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三楼311室,联系电话***

3、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4、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 http://kfq.yancheng.gov.cn/、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92.181.186:8081/,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八、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9:00时。

十、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十一、评标办法: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kfq.yancheng.gov.cn/)发布。

十三、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 http://kfq.yancheng.gov.cn/、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8.92.181.186:8081/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四、其他

1、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2、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3、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身份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一个投标人仅限一人出席开标会。

 

十六、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东方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楼10楼

联系人***

电  话:0515-68086526 

 

名  称: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楼三楼

联系人***

电  话:1860150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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