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单位 |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
项目编号 |
ZJCS-WJJ-2020225 |
项目名称 |
于都华赣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项目地址 |
于都县罗坳镇河坪村大窝里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
项目简介 |
项目属于新建,占地面积81.606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焚烧系统、垃圾接收、贮存、输送系统、垃圾热能利用系统等主体工程,自动控制系统、取水泵站、净化站、化水系统、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调节池等辅助工程,综合楼、冷却塔、柴油储罐、尿素储罐、活性炭料仓、石灰贮仓、消石灰粉贮仓、综合水泵房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安装1*5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12MW蒸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垃圾500吨,年发电量6473万度。 |
项目规模 |
总投资34393.23万元,环保投资4880.39万元 |
机构必须符合“资质要求”才能参与报名,“资质要求”有选择子类,子类也必须满足并完全对应。更多解答>> |
选取有关事项 |
服务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 |
最高限价 |
19500.00元 |
服务内容 |
组织专家评审会(省级专家3人、市级专家2人),出具专家个人意见、专家组意见和评估报告,复核修改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金额说明 |
中介费12000元;省级专家3人专家费3600元,差旅费1200元,住宿费900元;市级专家2人专家费1600元,专家组长200元。 |
资质要求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 > 不限专业(不限等级) |
服务时限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评估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接受委托5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专家评审会,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会专家意见,完成环评报告书(表)的修改工作,1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意见(报告)。 |
个性化需求 |
1、确定中选评估机构后,评估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环评文件纸质版交付评审专家,专家应在评审会前熟悉环评文件内容,形成个人书面意见(打印); 2、出具的评估报告质量要求:文字要准确简炼、逻辑严谨、结构紧凑、语句通顺、内容全面,准确反映环评报告书的可行性,结论可作为我局审批的依据。评估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的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评估报告,将退回重新编制,两次退回评估报告的评估单位,将通报局中介超市,由中介超市记入黑名单。 |
机构特殊要求 |
1、评估机构须有1名(或邀请)与项目相应类别的环评工程师技术人员,负责主持技术评估会、并负责审核、签发技术评估意见; 2、评估机构应有技术评诂的经营范围,并配备技术评估(踏勘现场)所需的相关仪器设备; 3、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作为审批的依据,对意见结论负法律责任; 4、专家应对环评编制单位是否按本人所提意见完成对环评报告的修改进行签字确认。 |
报名事项 |
选取方式 |
线上竞价(一次性报价) |
选取地址 |
线上选取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0-10-28 12:00:00 |
选取时间 |
2020-10-28 15:00 |
联系电话 |
*** |
0797-8387266(关于本项目的资质专业与等级要求,服务内容、时限要求,服务金额和政策法规等相关内容的咨询。) |
管理机构电话 |
0797-8390985(关于项目报名、选取操作等事项的业务咨询。) |
技术咨询电话 |
0797-8488114(分机:806、802)(关于报名操作、竞价操作、摇号操作等系统操作的技术咨询。)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