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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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6 |
地 区: | 合肥市 |
内 容: | “***交通行政执法暂扣车辆保管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交通行政执法暂扣车辆保管费 项目内 |
“肥东县交通行政执法暂扣车辆保管费”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肥东东安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从2020年10月26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止。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 购 人:肥东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肥东县交通行政执法暂扣车辆保管费
项目内容:1、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亩,提供肥东县交通行政执法暂扣车辆保管服务。2、停车场地面硬化,车辆进出通畅,能供车辆全天候停放。3、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小型车(蓝牌),大型车(黄牌)。4、停车场提供超限运输货物卸载场地,配有超限运输车辆称重的地磅等计重设备,配置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提供辅助行政执法办公服务。
项目预算:40.00万元/年。
二、评审小组专家名单
黄玉珊、罗梅青、汪宏英、刘贞、刘志刚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于2020年5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20年6月23日开标,因有效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流标(共0家递交响应文件),后于2020年8月11日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并于2020年8月31日二次开标,因有效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流标(共1家递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组织评审专家对磋商文件进行了分析,专家一致认为招标文件无不合理条款,建议变更招标方式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单一来源谈判对象为肥东东安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二次招标时唯一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全称)、地址及提供的服务说明
供应商名称:肥东东安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内容说明:1、停车场面积不小于20亩,提供肥东县交通行政执法暂扣车辆保管服务。2、停车场地面硬化,车辆进出通畅,能供车辆全天候停放。3、机动车停放服务为小型车(蓝牌),大型车(黄牌)。4、停车场提供超限运输货物卸载场地,配有超限运输车辆称重的地磅等计重设备,配置电脑和打印机等设备,提供辅助行政执法办公服务。
五、采购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肥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合肥市肥东县站北路与龙泉路交叉路口南侧
联 系 人:刘志刚,联系电话***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采购部(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联系人:刘岳,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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