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京某干休所营院综合整治项目工程;
2、建设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大光路街道象房村;
3、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主要为强弱电改造、室内装修改造。
4、投资概算:约83万元
5、要求工期:60日历天。
6、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7、招标范围:图纸及清单内改造、安装等所有内容。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筑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建筑装饰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工程业绩:近两年投标人和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均完成过与本工程规模、投资和建设性质相类似的项目业绩(住房新翻建和增设电梯改造,已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4、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亡3-10人;伤10-50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00万元),无地方和军队的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5、安全保密:企业投资背景不得为“三资”企业,或者有外商投资背景。
三、 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金额为2万元,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投标人总公司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四、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价的10%,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通过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补齐。
五、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1、招标人采取资料原件查验、网络查询、电话查证、现地核实等方式,对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查验。
2、投标入围单位数量:本工程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5家。
六、投标报名要求携带资料:投标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和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以及企业的信誉、业绩、获奖、近年财报等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除投标申请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考察现场核实原件)。
七、其他要求
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拟委派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参加其他工程或标段的投标,且现阶段没有任何在建工程项目。
4、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应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澄清材料组织资格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1月1日
九、投标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南京某干休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主管单位:南京警备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南京某干休所
202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