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沂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市场化购电项目
1.2谈判地点:新沂市人民医院
1.3谈判范围:新沂市人民医院2021年度市场化购电项目范围:新沂市人民医院本部用电。电量参与模式:全电量参与
1.4用电企业及用电周期:
1.4.1用电企业:新沂市人民医院
1.4.2 用电周期:2021.1.1—2021.12.31
二、谈判企业条件:
2.1谈判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谈判方需是具有售电资质且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公示后的售电公司。
2.3谈判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4谈判方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电力交易能力,财务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无不良社会记录。
2.5谈判方必须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虚假宣传,欺诈等不良行为。
2.6谈判方售电业绩要求:2019年签订的江苏省售电量≥1亿KWh。并提供 2019年已签订的售电超1000万度的三个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2.7、文件、资料的提供:投标方应满足以下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售电方案。
2.7.1电量优惠:固定电价优惠不得低于0.03元/千瓦时。
2.7.2 偏差考核:投标企业必须承担招标单位的全部偏差考核风险,超计划使用电量仍有享受固定电价的优惠价格。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导致投标人废标。
三、报名及谈判时间、地点
3.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视作弃标。
3.2网上报名:
电子报名资料发送到3203669564@qq.com
现场报名:新沂市人民医院门诊五楼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衡墩化13395271198
3.3谈判地址及时间:
地址:***
时间:2020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3.4参加谈判单位均需现场缴纳保证金现金伍仟元整(5000元),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中标方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周内退还。
欢迎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企业参加谈判。投标企业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和谈判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