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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项目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23 标签: 河北省招标 保定市招标 道路招标 公园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23
截止日期:2020.10.30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保定市
内 容:雄**区北部郊野公园*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区北部郊野公园*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XAJC-FZ-****-****)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
关键词: 道路 公园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采购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XAJC-FZ-2020-0152)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 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3项目概况: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招标范围包括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施工二标段及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市政桥梁工程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包含桥梁沥青铺装)、管涵工程、照明监控工程(仅包含智慧合杆的基础、检查井、预埋管)、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仅包含预埋管、电力井)、市政桥梁工程等工程内容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

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总投资约为25.1亿元,其中工程费约22.02亿元。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

项目范围及采购内容:负责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范围内的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具体检测内容以检测清单为准,按实结算),包括见证取样检测等检测内容;检测、成果满足相关规范、设计文件、备案及存档要求。

项目参建单位信息:

(1)施工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勘察设计单位为: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1.4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2.1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申请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比选人概不负责。

2.2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3报名及比选文件下载:注册成功后即可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成功后即视为报名,下载时间:2020年10月24日 09:00至2020年10月27日18:0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①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业务范围涵盖对应采购内容);②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能力涵盖对应采购内容)。

3.2 项目负责人***

3.3技术负责人***

3.4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申请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近1年内(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13)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1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15)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6)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严重违约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20)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1)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开展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

上述(11)~(14)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5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须承诺,若中选,承担检测的主要设备需在新区范围内。

②申请人近五年(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出现过检测数据结果失真、对质量问题判断失误的现象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③见证取样检测工作必须在新区范围内完成。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提出申请,联合体提出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a.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本比选公告第3.4款的要求;b.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联合体各方合计检测业务范围涵盖本次全部采购内容);c. 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联合体各方合计检验检测能力涵盖本次全部采购内容);d.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提出申请,否则各相关申请均无效。

4.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4.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4.2申请文件递交地点:申请人登陆中国雄安集团采购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申请文件。

5.帮助

申请人如需网站平台操作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采购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931106830、1383354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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