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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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4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镇湖街道石帆村米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湖街道石帆村米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已由**高新区党政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管纪〔****〕**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 |
关键词: | 街 |
镇湖街道石帆村米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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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湖街道石帆村米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已由苏州高新区党政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管纪〔2020〕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镇湖街道石帆村米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湖大道北侧、贡山路东西两侧 2.2规模:合同估算价约416万元。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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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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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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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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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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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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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0895300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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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湖街道石帆村米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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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湖街道石帆村米泗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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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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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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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2017-10-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3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合同金额为准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若有)、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二)其他要求: (1)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维护信息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上传维护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能证明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和(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0﹞2号文,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施工企业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4)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备案。(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约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6) 建设地点调整为:高新区西部,滨临太湖。(7)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8)本次招标执行《2020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0]3号文,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高新区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参与本次投标。 (9)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10)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授权委托书、有效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在该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2020年07月至2020年09月)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1)项目负责人***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3日9:30至2020年10月28日17:3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04日 10时0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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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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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镇湖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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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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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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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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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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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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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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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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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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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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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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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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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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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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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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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