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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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8 |
招标代理: |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沈阳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冬季取暖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K(X)****-*** 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煤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
项目概况
冬季取暖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0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FK(X)2020-080
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煤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6,000.00元
最高限价:96,000.00元
采购需求:冬季取暖煤(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1月0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如网上报名请将“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详情拨打电话。
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浑南区交通运输事物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阜康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1221011556997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