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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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3 |
招标代理: |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高桥镇新联村农业设施用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网***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 项目名称:高桥镇新联村农业设施用房项目 预算金额:A型限价*****元/座 |
关键词: | 农业设施 农业 |
项目概况
高桥镇新联村农业设施用房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2020-058
项目名称:高桥镇新联村农业设施用房项目
预算金额:A型限价44936元/座;B型限价39713元/座,总金额不得超过849001元
采购需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采购需求 |
子包1 |
可移动农业设施用房项 |
19座,其中A型18座,B型1座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 |
849001元 |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有效营业执照(分公司除外);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其他投标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曙区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提交形式:电汇、网上银行转帐。
2、投标保证金金额:标段1:16000元;。
3、担保收件人:(1)收款人(全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2)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3)帐 号:8128 0101 3020 95640
4、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5、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银行支付回单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自然人以个人名义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自然人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本人姓名且须与投标时一致(以库存现金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haishu.bidding.gov.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新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人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