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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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8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资产处置方简况 资产处置方基本情况 资产处置方名称 **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处置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业务无法提供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分所(代理机构)公开**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检分公 |
关键词: | 桥梁 |
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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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内容 | |||||||||||||
采购项目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方)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公开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检分公司桥梁荷载试验。采购方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方案如下: 一、标的简介 (一)采购方名称: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检分公司桥梁荷载试验采购。 二、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不含税总价18.8万元(大写:壹拾捌万捌仟元整)。 注:1.成交价包含人工、试验、设备、车辆、支架搭设、工作棚、电源、照明等费用。 2.成交价不含税费〔税率由成交供应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根据其可开具增值税专票确定,含税总价款:不含税总价×(1+增值税专票税率)〕。 三、项目相关信息及采购要求 (一)项目检测内容:本项目共计四座大桥桥梁成桥荷载试验(每座桥检测一跨,包含动载、静载试验)。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 (三)项目规模: (1)石桥坝大桥(中心桩号:K7+223.52):桥梁全长166m,桥面宽度17m,最大桥高16.2m;孔径及跨径:8×20m;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0号、8号采用柱式桥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均采用桩基础。0、8桥台及4号墩采用80伸缩缝。 (2)代龙门滩大桥(中心桩号:K13+628.67):桥梁全长163.43m,桥面宽度17m,最大桥高8.9m;孔径及跨径:8×20m;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0号、8号采用柱式桥台,0号桥台台后接挡墙,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均采用桩基础。0、8桥台及4号墩采用80伸缩缝。 (3)伍家沟大桥(中心桩号:K14+441.38):桥梁全长120.86m,桥面宽度17m,最大桥高17.09m;孔径及跨径:6×20m;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0号、6号采用柱式桥台,0号台左侧及6号桥台台后接挡墙,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均采用桩基础。0、6桥台80伸缩缝。 (4)恒升大桥(中心桩号:K14+848.32):桥梁全长103.43m,桥面宽度18m,最大桥高15.49m;孔径及跨径:5×20m;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小箱梁,桥面连续;下部结构0号、5号采用柱式桥台,桥墩采用柱式墩,墩台均采用桩基础。0、5桥台80伸缩缝。 (四)采购要求 (1)委外检测单位须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严格按《公路桥梁承载能力检测评定规程》(JTG/T J21-2011)及《公路桥梁荷载试验规程》(JTG/TJ21-01—2015)及国家和交通部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检测,在开展检测前提交桥梁荷载试验检测计划; (3)荷载试验完成后三天内提交快报和十天内提交正式报告(报告中需附单位资质、人员资质、设备检定证书等资料)。 (4)中标辅助单位应该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在服务期限内所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四、支付方式 供应商提交的检测报告经采购方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 五、中选规则 (一)首期公告时间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若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个周期。 1.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或二家意向供应商,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最多延长5个周期。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登记,采购方对意向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竞价。 (四)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中选通知书。 六、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加盖鲜章); (三)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收费标准确认函(加盖鲜章); (五)意向供货商需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交纳交易保证金:0.3万元(大写:叁仟元整)。须以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方式(不接受现金或以现金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凡提供的证件与本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以上要求供货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货商印章(鲜章)。 七、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采取网络竞价(逆向竞价)方式,意向供应商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二)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凭中标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若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其报名时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当支付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的经纪代理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凭合同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原渠道无息退还至供应商账户;若意向供应商未成功竞得该交易标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四)保证金缴纳及处置方法: 供应商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四川经准检验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八、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缴纳,待本项目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经采购方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主动放弃成交资格,其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因成交供应商原因不能按采购公告或合同所载明的供货期及要求完成履约,或履约后因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导致采购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一九、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一)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第四产权网站(http://www.dscq.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搜索本项目名称进入公告页面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二)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十二、其他 (一)供应商确定后,需要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支付经纪代理服务费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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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详细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0-10-28 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
账户名称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 ||||||||||||
账号 | 8111001013800653458 | ||||||||||||
保证事项 |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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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办法 |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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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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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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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提交材料 |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 ||||||||||||
挂牌信息 | |||||||||||||
挂牌信息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826-2556003 | |||||||||
项目报名联系: | 王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28-86123311 | ||||||||||
风险提示 | |||||||||||||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