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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博州分公司2020年风光互补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22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
2020.10.22
地 区:
新疆维
内 容:
中国铁塔博州分公司****年风光互补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博州分公司****年风光互补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编号:**-**-**D-****-D-D*****)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
招标公告正文
中国铁塔博州分公司2020年风光互补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博州分公司2020年风光互补设备(含安装)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编号:08-04-04D-2020-D-D17660)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博州分公司,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一、 采购内容
1.1采购预算:60万元(含税)。
1.2采购内容:6套风光互补设备,每套包括5kW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地基及基础附件、风机泄荷器、风光一体化控制柜、配套辅材。
1.3交货地点:博州。
1.4交货期:自订单下发之日起15个日历日到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相关安装工作。
1.5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1.6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1.7标段划分及中选原则: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中选1名中选人,份额100%。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风光互补设备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00000元/套,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 资格条件
2.1参选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注册的合法运作的企事业单位或合法有效的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仅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参选人应为参选产品(风光互补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合法授权代理商;若参选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且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或同一品牌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应答的;
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
2.4参选人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单位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风光互补设备的检测报告。
2.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或订单/发票时间为准)风光互补设备销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固定金额合同,则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要求能体现具体金额和服务内容,同时须包括首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若合同内无金额内容,则须提供相应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合同名称或合同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为框架协议,则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及协议下相应订单或发票,业绩金额以协议下所有订单/发票累计金额为准:若提供发票,发票中须包含协议名称或协议编号,否则一律不予认可;若同一协议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但金额不一致,则以发票金额为准。
2.6参选人提供2017年6月1日至今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参选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2.7单位负责人***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
(5)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2.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四、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通过比德电子采购平台( 17609002817@163.com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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