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 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希望通过在线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liaoningshangyu@126.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将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