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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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
项目名称: 温州市城市中心区控规横渎河西片区房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660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采购房屋主要用于龙沈村沈宅自然村的拆迁安置户,采购范围东至惠民路、南至市府路、西至开源路、北至规划绣山路,采购地上建筑面积约36700㎡,地下建筑面积约17100㎡。本项目采购房屋主要用于龙沈村沈宅自然村的拆迁安置户,项目建设地点须在东至惠民路、南至市府路、西至开源路、北至规划绣山路范围内,且要求本次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在同一地块(小区)内;论证专家就该项目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的情形进行论证。 温州海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温州市城市中心区A-41a地块建设项目”地址位于鹿城区南汇街道,为目前唯一能提供并满足项目采购所需的安置地点、房屋面积、套数以及安置时间等房屋要求的供应商。 专家论证意见:结合该项目内容及要求,论证专家一致认为该项目要求具有特殊性、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供应商温州海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海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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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城中村改造建设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