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鹤峰县疾控中心的委托,拟就“鹤峰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分包编号:0014G-202001-02H
2、分包名称:鹤峰县疾控中心核酸检测设备
3、分包预算:人民币155.00万元
4、采购内容:荧光定量PCR仪(进口)1台,核酸提取仪(国产)1台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质疑内容: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2020年11月05日以前通知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于3个工作日予以答复。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2020年11月05日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鹤峰县采购中心; 并将质疑函书面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密封送达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鹤峰县溇水大道88号3楼,联系电话***
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招标文件引起的质疑。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0年10月21日23时59分至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止。
2、下载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注:23:59 开始接受电子投标文件光盘)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栏目,将密封电子投标光盘现场递交至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溇水大道88号6楼一开标室。
逾期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送达电子投标光盘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受理。投标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09时00分
2、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溇水大道88号6楼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鹤峰县疾控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网址:http://58.52.192.225/TPFront/
鹤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