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奉贤区庄行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二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2、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在国内依法注册并具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需备案)。5、资质和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且2017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土地整治类似施工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其中两项及以上的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等。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贤区庄行镇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二期)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016-096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W06162,00-20-W0616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总面积为366.53公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 道路工程、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村庄整治工程和其他工程六大工程。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本项目共分2个包件,其中包件一为灌区三范围,包件二为项目区其余部分范围。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4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7396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396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9、最高限价:7396万元;包件一最高限价为2791万元;包件2最高限价为4605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11、项目联系人***
12、电话:***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10-20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27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0 09:00:00至2020-10-27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委派授权代表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的原件与复印件一套,于2020年10月20日9:00至2020年10月27日9:00期限内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到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进行资料比对,并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及资料。资料比对合格的登记单位方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1-09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1-09 14: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2、开标地点: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网上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无疑问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 (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代理机构: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东新区高科西路524号3楼 联系人:魏郁蒙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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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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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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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03 |
邮编:20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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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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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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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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