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 2020年10月27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本项目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沈阳市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市民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在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将公告中要求材料的扫描件(PDF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报名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LNHSGCZXZB@126.com ) , 并电话确认024-31215985 参与报名,邮件主题“2020年辽中区新老城区道路整修维护工程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中区城乡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万泉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336510102000007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