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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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02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扶贫资金管理处关于开展****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帮助指导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路***号君泰大厦*楼招标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扶贫资金管理处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帮助指导工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招标一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ZY-2020-101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扶贫资金管理处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帮助指导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1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1.会议座谈。听取地州、县市扶贫工作汇报,针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召开座谈会,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听取建议。 2.内业检查。检查地州、县市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内业资料等。 3. 实地抽查。采用随机抽样的办法,到县随机抽乡、到乡随机抽村、到村随机抽户,实地查看扶贫资金安排的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分为三个包: 包1:40.6万元 包2:40.6万元 包3:48.8万元
备注:入围家数:3家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一:(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报价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出具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磋商时不予认可。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产品的评审报价给予6%的扣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交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一:(1)单位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招标一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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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