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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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2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采购条件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年招标服务公司甄选项目已具备采购前置条件,现对该项目邀请采购。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我司计划招选****--****年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我公司**及其他地区招标项目提供组织公开招标、公开询价、部分邀请招标、邀请询价及专家评委抽取推荐等服 |
1、采购条件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0--2021年招标服务公司甄选项目已具备采购前置条件,现对该项目邀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我司计划招选2020--2021年招标代理服务机构,为我公司北京及其他地区招标项目提供组织公开招标、公开询价、部分邀请招标、邀请询价及专家评委抽取推荐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类、服务类营业执照,成立3年以上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参加此项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三年内无未结束的诉讼且无未履行结束的判决;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具有为金融保险企业合作经验;
(5)须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6)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4、投标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项目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及项目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以内)和电子版的项目报名表送达至:xiongwei.shi@sleb.cn;项目报名联系人:史雄伟,联系电话010-59128430;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者,我司将以电子邮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投标人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废除投标资格。
6、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投标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