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临开采磋【2020】-1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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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10.19 |
截止日期: | 2020.10.30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的委托,依据**开发区财政金融部【****】**号备案材料,对城管稽查大队辅助城*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城管稽查大队辅助城*管理政府购买服务 二、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规划 |
临汾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的委托,依据临汾开发区财政金融部【2020】52号备案材料,对城管稽查大队辅助城市管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城管稽查大队辅助城市管理政府购买服务
二、项目编号:临开采磋【2020】-15-1号
三、项目预算:574735元;最高限价:574735元
四、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1、本次采购1包。
2、采购需求主要内容:
资格要求 |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本包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本包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商务要求 |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辅助城市管理服务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每月20号由采购人考核服务工作合格后,支付服务费用。 |
服务要求 |
1、辅助城市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应态度端正,积极向上。 2、供应商应与辅助服务人员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保、安全、奖金、纳税等事宜。服务期间,调换或被解雇服务人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在采购单位服务期间不服从采购单位的管理,影响正常工作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服务人员。 3、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从事其他与采购单位购买服务无关的工作,不得私自将工作场所外借于他单位和他人使用。 4、服务人员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期间,涉及到的有关工作内容及其他信息有保密义务。服务期间,服务人员要与采购单位签定保密协议。 5、培训要求: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针对采购单位对辅助城市管理的需求,对承担服务的人员进行各项培训。 |
技术要求 |
(1)负责辖区18条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外广告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我区7.8平方公里内市容、市政、环卫等综合稽查。 (3)配合业务科室开展行政检查、执法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 |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07]119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财库[2006]90号);
(4)《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权联[2006]1号);
(5)《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认监委财库[2010]48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
(8)《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财库[2017]141号)
五、磋商文件免费获取相关信息及方式: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27日
北京时间:09:00-12:00,15:00-18:00,公休日除外。
2、联系电话***
3、领取地点:河汾一路临汾开发区管委会329室
4、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供应商须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注册并完成自主备案。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在本公司交纳的社保证明名单里)
(3)磋商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自行查询并留存的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磋商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分别查询的截图)的截图证明资料;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供应商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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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承办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 |
疫情期间,以上资料必须提供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至505217596@qq.com,如不能提供,我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报名。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提交地点(磋商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10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汾一路临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20开标室
3、届时请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防控疫情工作。
七、发布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人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临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九、集采机构基本信息:
集采机构名称:临汾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