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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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8 |
招标业主: | 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年乡村公路大修工程—南古路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LLHGL-****-** 项 |
关键词: | 公路 政府 路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LLHGL-2020-01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乡村公路大修工程—南古路施工
预算金额:208.58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8.588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古路位于房山区琉璃河镇东部及南部,本次大修起点为祖村小学西,设计起点桩号为 K1+900,大修终点为村口,设计终点桩号为 K3+906 处,大修长度为 2.006 公里,路面宽为 5.5 米,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理、新建沥青路面结构、完善道路附属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施划标线等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82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关于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房财采购[2020]15号)文件、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根据房财政采[2020]428号文件要求,预留面向中小企业情况: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额62.5766万元,其中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金额37.5459万元。(即若中标单位为大型企业需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62.5766万元,其中需依法向小微企业分包37.5459万元;若中标单位为中型企业需依法向小微企业分包37.5459万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近五年(2015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累计单独完成过类似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0日 至 2020年10月26日 ,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BDA国际企业大道48号
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106.38.105.107/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联系电话***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评审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古路位于房山区琉璃河镇东部及南部,本次大修起点为祖村小学西,设计起点桩号为 K1+900,大修终点为村口,设计终点桩号为 K3+906 处,大修长度为 2.006 公里,路面宽为 5.5 米,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面病害处理、新建沥青路面结构、完善道路附属设施、完善交通标志、施划标线等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招标范围:道路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
2、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标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3、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政采【2020】428号
5、项目概况: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2020年乡村公路大修工程—南古路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s://106.38.105.107/fsggzy/)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1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康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