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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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3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部队委托,作为前瞻仿真演示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依据《中国人民**军装备条例》《中国人民**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负责竞争性谈判组织工作。 *.项目名称:前瞻仿真演示系统 *.项目编号:CEIEC-****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32021部队委托,作为前瞻仿真演示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负责竞争性谈判组织工作。
1.项目名称:前瞻仿真演示系统
2.项目编号:CEIEC-2020-ZMJC-0089/42
3.采购内容:气象机理前瞻仿真演示。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及单位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研制周期 |
备注 |
1 |
前瞻仿真演示系统 |
1项 |
390 |
25天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备注: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谈判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将被否决。
★4.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承担任务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技术文件;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采购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因单位性质(军内单位、事业单位等)无法查询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单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并未处在相关部门禁止采购期内;
4.1.7 单位负责人***
4.1.8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项目实施要求
4.2.1 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质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4.2.2如由于响应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根据国家或军队的相关规定无法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则应提供针对无法满足项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4.3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单位参加谈判。
4.4 其他要求
须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发出的谈判邀请(如邀请联合体,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在邀请名单内),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谈判。
5.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因本项目为应急采购项目,经批准,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如下
6.1 发售时间:即日起到2020年10月21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联系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6.2 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21层前台。
6.3 发售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代表的,提供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或以上)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其有效性的文件);
6.4注册及购买谈判文件流程
各响应单位须登录CEC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及注册(登录网址:https://www.cec-ec.com.cn);
注册及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审批通过)--下订单(标书款支付方式选择现金)--至我公司21层现场提交上述携带的材料给吴女士并交纳标书款—领取谈判文件—(订单审批通过)--下载谈判文件(空文件,但如不下载无法进入后续流程)(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供应商操作指南”)
注册及购买文件事宜联络人:吴女士(电话:***
7. 因本项目为应急采购项目,经批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7.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
2020年10月2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延迟送达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7.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方式
指定专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7.4 谈判时间
2020年10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7.5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19层第三会议室。
8.其他要求
凡对本次谈判提出询问,请与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9.特别提醒
已领取谈判文件的单位,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的全部项目资料,无论是否参加本项目谈判,均负有完全的保密义务;同时,应按照国家和军队的保密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宜,妥善保管,防止失泄密或遗失、被盗。
10.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 址:*** |
*** |
电 话:*** 18910476646 |
传 真:*** |
*** |
联 系 人*** |
***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
帐 号:346766002475 |
请响应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谈判项目的采购编号,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