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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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0.27 |
地 区: | 盘锦市 |
内 容: | *******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办公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办公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工业街**号***互联网创业大厦***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
关键词: | 办公设备 |
项目概况 盘锦市兴隆台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办公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YN-2020-10-15-1
项目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办公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2000.00元
最高限价:72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01 |
台式电脑 |
4台 |
CPU:≥Intel Core i5处理器 内存:≥8GB DDR4 硬盘:≥1T 操作系统:≥Windows 10 操作系统 |
高拍仪 |
8台 |
主摄像头:≥1200万像素;分辨率:2592*1944/3280*2460/3672*2754/*4000*3000可选。DPI:210/270/300/330; 视频参数:2592*1944@15FpS/3280*2460@12FpS/3672*2754@12FPS/ 4000*3000@10FPS 副摄像头:≥200万像素,1920*1080@15Fps 传感器:CMOS;3G2P+IR;EFL4.7mm±5%;BFL6.18mm±5%;通光孔径(F/NO.)3.5;视角66°±5%;畸变<0.5% 扫描幅面:A4、A5、A6、A7、名片、各种类别身份证件 扫描速度:≤1秒 预扫时间: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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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打印机 |
8台 |
最大打印幅面A4 最高分辨率:≥600×600×2dpi(有效输出1200dpi) 黑白打印速度:≥18ppm 打印方式:激光打印 接口类型:USB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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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阅读器 |
1台 |
支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胞证等多种身份证件图像采集与信息识别,支持ICAO9303标准护照、签证等旅行证件的图像采集与信息识别,包含机读码和其他板面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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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 |
10张 |
不小于:长150CM、宽70CM。带3个抽屉。一个电脑机箱柜。 |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及辽财采〔2020〕66号文件相关规定等。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后5日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近三年内(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
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308室
方式:现场领取(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可选择电子邮件***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月27日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街33号开标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报名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民生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090001065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辽宁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