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0.18 |
---|---|
截止日期: | 2020.11.09 |
地 区: | 湖北省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项目概况】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办公楼楼顶隔热防水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丽岛创业园内良师在线旁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Z-WH-2020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HSZC202010-2159
3、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办公楼楼顶隔热防水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71(万元)
6、最高限价:71(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六 章内容。
第1包:
(1)类别(货物/工程/服务):工程
(2)用途:隔热防水改造
(3)数量:1项(数量及单位)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5)采购预算:71万元
(6)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工
(7)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中约定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⑶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⑸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⑹政府采购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
4、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相关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须提供拟派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7、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8、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9、投标人自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本次招标紧急服务及稳定的售后服务,提供证明材料;
10、单位负责人***
11、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12、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丽岛创业园内良师在线旁4楼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受托人须为项目经理本人)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一次性携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与原件相对应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不退),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0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丽岛创业园内良师在线旁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交通大队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5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市顶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7号丽岛创业园内良师在线旁4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27-87606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