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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0-4956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0.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人防工程招标 坑道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10.17
截止日期:2020.11.10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穗海发改投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
关键词: 人防工程 坑道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海发改投批〔20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市财政出资60%,区财政出资40%,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工程建设规模:海珠区17个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整治回填,回填地坑道总建筑面积约12995.65平方米,总体积约30057.13平方米。包括:广州造纸厂1号坑道、广州造纸厂2号坑道、广州造纸厂3号坑道、广州造纸厂5号坑道、南石头街坑道、全新药店坑道、新港街人防工程、二龙街人防坑道、南华西街坑道、基立街人防坑道、素社街人防坑道、昌岗东路小学坑道、跃进南社区坑道、龙凤街坑道、海幢街坑道、810人防坑道、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坑道。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估算总投资3035.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3.63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协助报批报建、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财政评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设计变更管理等

2)设计其他服务

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

③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3)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施工部分:

1)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竣工图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完成施工其它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施工期交通疏解等。

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 ,并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施工方的费用;

5)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6)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2.2.2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工程质量目标:合格工程。

2.2.3工期要求:

总工期:65日历天。

(1)设计工期:15日历天。

(2)施工工期:计划工期为50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总价为:人民币2362.97万元,其中:

(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2.43万元;

(2)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2310.54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国家人防主管部门颁发的人防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工程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说明:①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施工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5主要负责人***

3.5.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担任本项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5.2设计负责人***

3.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

3.8.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

3.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10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 17 日 00 时00 分至2020年11月10 日11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z.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10月 17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年11月 10 日11时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0 日11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ggzy.g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年11月 10 日 10 时 45 分至2020年11月10 日 11 时 0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3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 10 日 11 时 00 分。

5.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5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其他事项

6.1前期服务机构:华优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分公司 (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佛山南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编制单位)。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6.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6.3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置投标经济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8.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8.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8.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8.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8.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8.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8.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8.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海珠区人防(民防)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

指挥信息保障中心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       地址:***

路472号路号白云大厦16楼

邮编:510000                 邮编:510000

联 系 人:吴工 联 系 人***

电    话:020-84391606电 话:***

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

电    话:020-8439160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电话:***

 

2020年 10月17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招标人依法公开已经完成的成果文件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日期:年   月   日

 

注:

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盖章。

 




附件:
1.立项批复.pdf

初步设计(概算)批复.pdf

挂网版(招标公告)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 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挂网版(招标文件)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 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doc

_20201016162613.GZZF

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整治报废回填一期工程前期成果文件.rar

(挂网版)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pdf

项目代码.pdf

委托中心招标的函.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代理合同(海珠区早期地坑道人防工程).pdf

资金来源证明.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人授权证明书.pdf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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